如何认识非遗在传统村落旅游中的价值?

2019-05-14
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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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利,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民俗学博士。中国农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民俗学与遗产学视域下的乡土中国》等。主编有《北京市非遗传承人口述史丛书》《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民族遗产》等学术丛书、杂志80多部,被翻译成英、日、韩、越语的学术成果60余万字。近年来,获“国家图书奖”等多项奖项,是我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起步最早、研究成果最多的学者之一。

非遗在村落旅游中的巨大价值


在以往的传统村落等旅游地的保护中,更多地强调的是古街古巷、古民居、老宅院,而很少谈及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随着保护意识的提升,人们开始意识到了传统村落等旅游地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节日、传统仪式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作为传统村落旅游资源的一部分而得到活用。但同时,人们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很容易造成对其原真性的破坏。


非遗是传统文化的精华


人与其他动物在起源时间上都差不多,有些动物的起源甚至比人类要早得多。为什么人类社会能突飞猛进,把其他动物远远甩到身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他动物更多地凭借的是本能,而人类除本能外,更善于学习——不管是自己经历过的,还是没经历过的,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学习祖先的经验,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迅猛发展。


人类习得知识的渠道主要有这样几种:一种是通过书本学习获得知识,如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是因为她发现了提炼青蒿素的技术,而青蒿素有效成分的发现不是屠呦呦,而是古人。屠呦呦的贡献是从《肘后备急方》这本古籍中找到了治疗疟疾的方法,这种习得,使她在研究治疗疟疾的药物时少走了很多弯路。由此可见,通过对书本的学习来汲取古人的经验与智慧,确实是人类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方式。

左图:当代刺绣

右图:雁门面人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模仿古代器物来学习古代知识,这也是继承古代文明的重要渠道。比如说,我们没有建过长城,但只要看看祖先建造的长城,就可以模仿并建造起新的长城来。


但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有它的短板——文字的记载永远是简约的,如祖先的书上说了,用青蒿可以提炼出一种物质用来治疗疟疾,但怎样提炼却没有说,这就使得屠呦呦花了很多时间专门研究提炼问题。同样,通过文物仿制尽管也能做出大致的器型,但制作工艺、流程技术是不是原来的样子则很难说清。


后来,人们又发现了一种方法,对于继承古人的智慧更为有效,就是师傅带徒弟、口传心授、言传身教,这种方法就是我们讲的活态遗产,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个比方,我是炒中国菜的传承人,我要把中国菜的制作技术传给后人。这时我把加拿大的大山叫来,教他做西红柿炒鸡蛋。我先把菜谱给他,让他照着炒,我想他肯定炒不好。因为菜谱的记载太简单,葱少许,盐少许,姜少许,“少许”是多少?但如果我是手把手地教,他肯定更容易学会。所以,慢慢地人们发现,人类文明传递的最有效方法是活态传承。


最早发现这一点并开展保护的是日本。1950年,日本制定《文化财保护法》时,首先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16年之后,韩国开始保护非遗。27年之后,联合国开始保护非遗。53年之后,中国开始保护非遗。2002年,原文化部请我为即将启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做一个为期20年的总体规划。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应该说主要出现在2003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启动之后。


如果从2003年算起,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整整16个年头,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遴选出很多传承人,评选出很多传承项目,更大的成绩是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升,以及活态保护理念在所有遗产保护领域被普遍认同。举例来说,在以往的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农业遗产等保护过程中,人们更多强调的是古街古巷、古民居、老宅院等这些物质形式的保留和保护,而很少谈及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理念的影响下,人们渐渐意识到了保护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传统歌舞、传统手工技艺、传统节日、传统仪式等,也都被纳入到了遗产保护中来。


作为人类亟须保护的一种活态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至少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从传承主体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杰出传承人为依托,没有杰出传承人不能认定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为基本特征,那些已经死亡,或是已经被人为改造过,已经不再是原汁原味的传承项目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再次,从传承时限看,必须具有百年以上历史,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后,从品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具备上述五大价值者不能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有些人看来,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统文化。其实,这是个误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但并不是所有的传统文化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是经过价值衡量之后的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因此,不用说抽大烟、裹小脚这类陋俗不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那些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行酒令、打麻将等传统民俗事项,也很难获此殊荣。


非遗促进村落旅游开发


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可分为民间文学、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知识、传统生活知识、传统仪式和传统节日等7个大类。由于功能不同,它们在遗产地旅游中所做贡献,也会呈现出很大的不同。这里我想重点谈谈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村落旅游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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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表现形式,与村落旅游观光关系最大的是民间传说。所谓民间传说,是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的具有某种解释性功能的民间故事。由于它与特定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自然风物、社会习惯有机地结合到了一起,所以,民间传说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也常常被称之为“民间社会的口传历史”。


民间传说大体上可分为历史人物传说、历史事件传说、地方风物传说及动植物传说等4大类。我们完全可以将当地的传说故事开发成打火机、杯子、T恤、帽子、明信片、便笺、钥匙链等独具特色的村落旅游商品。在许多有美食传说的村落旅游地,我们还可以将这些传说故事开发成村落旅游菜品饮料、小食品等。


传统表演艺术对村落旅游的贡献主要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村落旅游热的兴起,短、平、快类的表演艺术,特别是以展现肢体美为基本特征的民族歌舞受到了高度重视,成为一笔重要的村落旅游资源,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除此之外,还有传统工艺美术类遗产、传统生产知识类遗产、传统生活知识类遗产、传统仪式类遗产、传统节日类遗产等,对村落旅游都有贡献。


传统工艺美术主要是特指那些具有重要审美价值和实用功能的工艺美术类遗产,如我们在旅游地见到的石雕、玉雕、木雕、竹雕、泥人、泥老虎、泥狗狗等,都属于这类产品。工艺美术类遗产对村落旅游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这些作品本身就是很好的村落旅游商品,可以满足旅游六要素中有关“购”的需求;二是这些作品生产过程本身,也是很好的村落旅游资源,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全新的旅游产品开发出来,如云南鹤庆的银铺、浙江东阳的木匠行、福建惠安的石雕行以及江苏扬州的玉雕行等,都可以作为村落旅游景点加以开发。目前,对老字号、老作坊的开发还远远不够。下一步的任务,就是集中精力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老字号、老作坊等文化资源加以整合,为这些地区村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动力。


传统生产知识是指与农、林、牧、副、渔等生产活动有关的生产知识和经验。由于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加之纬度跨度较大,所以各地的生产类型也呈现出明显差异。目前传统生产知识对于村落旅游的介入,基本上还处于初级阶段。传统生产知识类遗产是指与衣食住行有关的生活知识与技能,传统医药学知识也是这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仪式从功能上看,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仪式,如关公祭祀仪式、妈祖祭祀大典以及西藏雪顿节的晒佛仪式等。仪式的目的在于通过祭祀为社会树立楷模、重建秩序、调整人际关系,进而增强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另一类是为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仪式,如祭祀神山仪式、祭祀圣湖仪式,所强调的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认识的不断加深,传统仪式也会得到更多的恢复,这些在相当程度上也会成为村落旅游的热点。每年春节庙会上所聚集的大量人流,已经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绝大多数传统节日都是在传统仪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从功能上说,传统节日与传统仪式会表现出很大的一致性。一年有365天,在这365天中,总有那么几天在传承一个民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这几天就是传统节日。我们可以这样说,只要保护好传统节日,一个民族最优秀的饮食文化就保存下来了,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服饰文化就保存下来了,一个民族最优秀的表演艺术就保存下来了,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民族精神与传统道德就保存下来了。也就是说,由于传统节日集中了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化精华,所以,保护好传统节日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也就具有了极其特殊的意义。而将人类精华聚集在一起的传统节日,自然也很容易成为村落旅游业关注的目标。

开发中应注意的问题


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开发村落旅游本身是把双刃剑。从好的方面说,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市场,不仅可以使一些濒危的遗产因旅游而重获新生,同时,适度开发也会给当地带来诸多利益,至少找到了一条让传承人将这些文化遗产传下去的理由。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被纳入经济管理,人们很容易,甚至只能按经济规律来管理这些遗产。这样一来,以保持原汁原味为目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许就面临新的困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民族财富,有经济价值,但与其他价值相比,经济价值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为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村落旅游开发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因村落旅游需要而使非遗结构发生变化。举例来说,作为非遗项目的祭神舞,通常都是要拜四方神的,因为在舞者看来,无论是得罪了哪方神圣,都会招来神灵的不满。这样一来,就要求同样的动作要重复表演4次。但作为游客,不可能去适应这种动辄一两个小时的慢节奏。为加快节奏,作为村落旅游表演的祭神舞蹈很可能就因此而省去其中的3/4,从而对该遗产的原有结构造成根本性破坏,而这对于以保持原汁原味为己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接受的。


二是艺术改编使非遗项目原有基因丧失殆尽。在历史上,传统舞蹈与戏剧有很大的不同。戏剧是专业性艺术,表演者可以据此挣钱,养家糊口。为了收取门票,表演空间只能为一面开放,所有表演只能在舞台进行。而传统舞蹈是非专业性的表演艺术,表演纯粹是为了自娱自乐,不存在收取门票问题,因此表演场所也被设计成一个开放的空间,人们可以从四面八方围观。但如果进入村落旅游市场,编导们就很可能会按着他们惯常的做法,根据舞台的需要,将四方都需要展示的传统舞蹈变成只能在一面观看的舞台表演,从而破坏了传统表演艺术的表演模式。此外,表演的开始与结尾加入只有当代舞蹈才有的舞台造型,也破坏了传统舞蹈原有的文化基因,给传统表演艺术的原真性造成灾难性破坏。


三是频繁出演与神圣感的丧失。在少数民族地区,许多传统表演艺术并未完全从娱神的传统中走出,有些甚至是十分神圣的。但是,为满足络绎不绝的游客的需求,旅游旺季时,从早到晚的演出很容易使传统戏剧、舞蹈中的神圣感因频繁的出演失去大半,而戏剧、舞蹈中的一招一式、一颦一笑,也会在情感的作用下发生微妙变化。


四是村落旅游介入与生态环境的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像一棵小草,它的生长是需要特定的生态环境的。近年来,一些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急于将当地的传统节日打造成著名的村落旅游品牌。但一经打造,仪式就会变成集会,游客的兴致也会因此索然无存。道理很简单:传统节日也好,传统庙会也好,这些非遗项目的传承,历史上都是由民间的社火组织来完成的,他们有自己的经验,所以每遇年节,百姓们都会喜气洋洋,携家带口,去参加各种节日活动。但搭建主席台、铺设红地毯、邀请外地歌手和剧团等做法,不仅使演出场所怪异,演出节目不再原汁原味,这些“外来物种入侵”还容易导致传统仪式的丢失。


对 话


非遗活化 传承文明


Q

在许多人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的提出,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所以认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对此您怎么看?

苑利:所谓“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艺人表演给人们看的那个节目,或是匠人制作出的那个成品。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指深存于艺人或匠人头脑中的用于表演或是制作的各种技艺与技能。在现实生活中,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一种文化遗产,大到教堂,小到羹匙,都是由“物质”与“非物质”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的。它们就像是一个人的肉体和精神一样,相互依凭,难解难分。任何一种物质文化遗产都有“非物质”成分,而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具有“物质”层面的因素。纯粹的“物质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习惯上我们将文化遗产解构为“物质”与“非物质”,“有形”与“无形”,只是出于研究与分类上的方便,而不是说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以这样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同时存在,更不能以此为依据,将文化遗产割裂成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对它们分头实施保护。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就可以通过搜集、整理、收藏文物的方式来保存传统技术与技艺了。


Q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许多人一直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保护,不能开发。您怎么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演化成旅游商品的现象,您怎么看?

苑利:从表现形式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可分为“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如小戏、杂耍以及传统玩具、年画、泥塑、面塑、木雕、角雕以及刺绣品的制作等,基本上都属于“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部分遗产原本就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进入市场,不但不会给这类遗产的传承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在利益的驱动下获得更好的发展。某些专家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与市场接轨,否则就会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崩盘。这种担心,至少在这类遗产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也确实有一部分遗产是不能进入市场的,如神话故事、民间歌舞、宗教仪式等,这类遗产历史上便不曾进入过市场,也不具备进入市场的条件。即使在人为干预下走进了市场,也很容易因原生环境的改变,使其过早夭折,这类遗产的商业化开发应该慎之又慎。说得更直白些,这类遗产应尽量远离市场。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东西都有可能成为商品,特别是那些处于准商业化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容易成为人们开发遗产的试验田。譬如,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用于祭神、求爱、娱乐的歌舞本是不具备商业价值的,但随着这些地区旅游市场的出现,歌舞表演很容易因市场的需要而变成商品。对此,我们原则上持肯定态度,尽管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歌舞的原真性,但有传承总比没传承好。有传承,不但可以使当地人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使之产生更大的内在动力,同时也避免了因村民外出打工而导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传。但凡事必有度,对于那些比较严肃的祭祀仪式,我们还是应尽量避免过分的商业化炒作,以确保这类遗产的严肃性与纯真性。


Q

刚刚您谈到了民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性。请问,如何发挥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苑利:通俗地讲,村落旅游就是“看景”,但人们常说“看景不如听景”,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村落旅游中你所看到的那个景观也许就是块石头,本身并没有多少景观学价值。然而,如果听当地人或是导游讲讲,我们就很可能会从这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石头上,听到各种版本的动人故事,譬如《望夫石的传说》《木鱼石的传说》《钓鱼台的传说》《赤壁的传说》等,而这些传说,就是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通过这些传说故事不仅可以了解到遗产地的山光水色、风土人情、乡土掌故,同时,从这些传说故事中还可以了解到更多的当地人对当地历史、文化与风土人情的解读,从而提升村落旅游资源的神秘性和吸引力,提升村落旅游资源的道德教化作用,提升村落旅游资源对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传承和发扬作用。





因此,在村落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合理地对民间传说进行定位:注重民间传说与地理环境的结合,激发游人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精神;注重民间传说与村落旅游者心理期望的结合,展示出民间传说的地方特色;注重民间传说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使其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趣味;注重民间传说的合理扬弃,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建议各地文化旅游部门加强对当地与村落旅游相关的民间传说故事的搜集与整理,并依据历史人物传说、历史事件传说、地方风物传说以及动植物传说等等编辑成册,结集出版,一方面可对外发行,对于游客而言,这既是出发之前做足功课的重要读本,也是饱览之后推荐景点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这些传说故事集也可作为导游员以及村落旅游从业者培训手册使用。导游员在进行讲解时,可以不只局限于背诵导游词,而是根据自己的阅读与理解,将当地与村落旅游有关的传说故事讲给游客,从机械地“背”,到活灵活现地“讲”,将可以较好地展示当地文化,也有助于提升导游员的专业素质。邢丽涛

图片:苑利、包图网

编辑:唐伯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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